TB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
TB/T1500—2003
代替TB/T1500—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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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线自动闭塞集中联锁(设信号员)接发列车作业标准
Standards of operation of receiving and departing trains
on double lines with auto-blocking and centralized interlocking
(with signalman)
2003—05—19发布 2003—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代替TB/T1500-1992《双线自动闭塞集中联锁(设信号员)接发列车作业标准》。
本标准与TB/T1500-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取消名词术语一章;
——将原标题中“电气”取消;
——将“岗位作业标准”改为“岗位作业技术要求”;
——修改了“岗位作业技术要求”的内容;
——修改了“有关规定”一章的内容。
本标准是接发列车作业标准系列铁道行业标准之一。下面列出了这些铁道行业标准的结构,以及被代替的铁道行业标准:
——TB/T1500 《双线自动闭塞集中联锁(设信号员)接发列车作业标准》,代替TB/T1500-1992。
——TB/T1501 《双线自动闭塞集中联锁(未设信号员)接发列车作业标准》,代替TB/T1501-1992。
——TB/T1502 《单双线半自动闭塞集中联锁(设信号员)接发列车作业标准》,代替TB/T1502-1992。
——TB/T1503 《单双线半自动闭塞集中联锁(未设信号员)接发列车作业标准》,代替TB/T1503-1992。
——TB/T1504 《单双线半自动闭塞色灯电锁器联锁接发列车作业标准》,代替TB/T1504-1992。
——TB/T1506 《单双线电话闭塞无联锁接发列车作业标准》,代替TB/T1506-1992。
本系列标准与TB/T1500~1506-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因单双线半自动闭塞臂板电锁联锁设备在全路已基本淘汰,因此在本次修订时取消了TB/T1505-1992《单双线半自动闭塞臂板电锁器联锁接发列车作业标准》。
本标准由铁道部运输局提出。
本标准由铁道部标准计量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铁道部运输局。
本标准起草人:牛茂恒、陈再亮、马玉龙、徐林江、胡国培。
本标准于1984年首次发布,1992年第一次修订。
双线自动闭塞集中联锁(设信号员)接发列车作业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双线自动闭塞集中联锁设备车站的接发列车作业程序、岗位作业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双线自动闭塞集中联锁设备设信号员的车站。
双线自动闭塞集中联锁(设信号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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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发列车作业程序图
2.1接车(通过)作业程序图(图1)
2.2发车作业程序图(图2)
接发列车作业程序及技术要求 [NextPage] |
3.1 接车(通过)作业表(表1) |
作业 程序 | 岗位作业技术要求 | 说明事项 |
程序 | 项目 | 车站值班员 | 信号员(长) | 助理值班员 |
一、接受预告 | 1接车发车预告 | ⑴接受发车站预告并复诵:“×(次)预告。 | | | 列车预告后,按《站细》规定通知有关人员。 |
⑵填写《行车日志》 | | | |
2预备接车 | ⑶按列车运行计划核对车次、时刻、命令、指示、必要时与列车调度员联系。 | | | |
⑷确定接车线。 | | | |
⑸通知信号员(长):“×(次)预告”,并听取复诵。 | ⑴复诵:“×(次)预告”。 | | |
二、开放信号 | 3确认接车线 | ⑹复诵车发车站开车通知:“×(次)(×点)×(分)开”。 | | | |
⑺填写《行车日志》。 | | | |
⑻通知信号员(长)、助理值班员:“×(次)开过来(了),×道停车(通过或到开)”,并听取复诵。 | ⑵复诵:“×(次)开过来(了),×道停车(通过或到开)”,并填写占线板(簿)。 | ⑴复诵:“×(次)开过来(了),×道停车(通过或到开)”,并填写占线板(簿)。 | 助理值班员是否填写占线板(薄),由车站自定(以下同)。 |
⑼按《站细》规定通知有关人员。 | | | |
⑽确认接车线路空闲。 | | | |
⑾通知信号员(长):“停止影响进路的调车作业”,并听取报告。 | ⑶复诵:“停止影响进路的调车作业”。确认停止后,报告:“影响进路的调车作业已停止”。 | | 停止调车作业时机,按《站细》规定。无影响进路的调车作业时,此项作业可省略。 |
4开放信号 | ⑿通知信号员(长):“×(次)×道停车(通过),开放信号”。听取复诵无误后,命令“执行”。 | ⑷复诵:“×(次)×道停车(通过),开放信号”。 | | 列车通过时,应办理有关发车作业程序。 |
⒀确认信号正确,应答:“×道进站号好(了)”。通过时,应答:“×道进、出站信号好(了)”。 | ⑸开放进站信号,眼看、手指进路始端按钮,口呼:“进站”,按下按钮,口呼:“×道”,按下按钮。确认光带、信号显示正确,口呼:“信号好(了)”。正线通过时,眼看、手指进路始端按钮,口呼:“进站”,按下按钮;眼看、手指进路终端按钮,口呼:“出站”,按下按钮。确认光带、信号显示正确,口呼:“信号好(了)”。 | | 车站值班员不能从设备上确认时,由信号员(长)再次确认正确后向车站值班员报告。 |
三、接车 | 5列车接近 | | ⑹通过控制台监视信号及进路表示。 | | |
⒁再次确认信号正确,应答:“×(次)接近。 | ⑺第二(三)接近铃响、光带变红,再次确认信号开放正确,口呼:“×(次)接近”。 | | |
⒂通知助理值班员:“×(次)接近,×道接车”,并听取复诵。 | | ⑵复诵:“×(次)接近,×道接车”。 | 特快旅客列车通知助理值班员接车时机按《站细》规定。 |
6接送列车 | | | ⑶到《站细》规定地点接车。接通过列车时,眼看、手指出站信号,确认信号开放正确,口呼:“×道出站信号好(了)”。 | |
四 列车到达(通过) | 7列车到达(通过) | | ⑻通过控制台监视进路、信号及列车进(出)站。 | ⑷监视列车进站,于列车停妥后返回。通过列车,于列车尾部越过接车地点,确认列车尾部标志(有运转车长值乘的列车,按规定向运转车长显示互检信号)后返回。 | 监视列车运行时,发现问题按规定处理。 |
⒃应答:“好(了)”。 | ⑼通过控制台确认列车整列进入(通过)接车线,口呼:“×(次)到达(通过)”。 | | |
⒄对通过列车通知接车站:“×(次)(×点)×(分)通过”。 | | | |
⒅填写《行车日志》。 | ⑽对通过列车擦(划)掉占线板(薄)记载。 | ⑸对通过列车擦(划)掉占线板(簿)记载。 | |
8报点 | ⒆向列车调度员报点:“×(站)报点,×(次)(×点)×(分)到(通过)”。列车有异状时,一并报告。 | | | |
[NextPage] 3.2 发车作业(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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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 程序 | 岗位作业技术要求 | 说明事项 |
程序 | 项目 | 车站值班员 | 信号员(长) | 助理值班员 |
一、发车报告 | 1发车预告 | ⑴向接车站发出:“×(次)预告”,并听取复诵。 | | | 遇有超长、超限列车,单机挂车及列尾装置灯光熄灭的列车,应通知接车站。 |
⑵填写《行车日志》 | | |
二、开放信号 | 2开放信号 | ⑶通知信号员(长):“停止影响进路的调车作业”,并听取报告。 | ⑴复诵:“停止影响进路的调车作业”。确认停止后,报告:“影响进路的调车作业已停止”。 | | 停止调车作业时机,按《站细》规定。无影响进路的调车作业时,此项作业省略。 |
⑷通知信号员(长):“×(次)×道发车,开放信号”,并听取复诵无误后,命令:“执行”。 | ⑵复诵:“×(次)×道发车,开放信号”。 | | |
⑸确认信号正确,应答:“×道出站信号好(了)”。 | ⑶开放出站信号,眼看、手指进路始端按钮,口呼:“×道”,按下铵钮;眼看、手指进路终端按钮,口呼:“出站”,按下按钮。确认光带、信号显示正确,口呼”信号好(了)“。 | | 车站值班员不能从设备上确认时,由信号员(长)再次确认正确后向车站值班员报告。 |
三、发车 | 3预备发车 | ⑹通知助理值班员:“×(次)×道发车”,并听取复诵。 | | ⑴复诵:“×(次)×道发车”。 | 助理值班员提前组织发车时,可提前通知。 |
4确认发车条件 | | ⑷通过控制台监视信号及进路表示。 | ⑵发车前,眼看、手指出站信号,确认信号开放正确,口呼:“×道出站信号好(了)”。 | |
| | ⑶确认旅客上下、行包装卸和列检作业完了。 | 其它发车条件的确认按《站细》规定 |
5(指示)发车 | | | ⑷按规定站在适当地点显示发车信号或向运转车长显示发车指示信号并依式中转发车信号(使用发车表示器发车时除外)。 | |
四、列车出发 | 6监视列车 | ⑺列车起动,通知接车站:“×(次)(×点)×(分)开”。 | | | |
⑻填写《行车日志》 | | ⑸监视列车,于列车尾部越过发车地点,确认列车尾部标志(有运转车长值乘的列车,按规定向运转车长显示互检信号)后返回。 | 监视列车运行时,发现问题按规定处理。 |
⑼应答:“好(了)”。 | ⑸通过控制台,确认列车整列出站,口呼:“×(次)出站”。 | | |
| ⑹擦(划)掉占线板(簿)记载。 | ⑹擦(划)掉占线板(簿)记载。 | |
7报点 | ⑽向列车调度员报点:“×(站)报点,×(次)(×点)×(分)开”。列车有异状时一并报告。始发列车应报告列车编组简报、机车号码、司机和运转车长姓名或代号及晚点原因,摘挂列车应报告摘挂辆数等。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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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有关规定
3.3.1接发列车时,认真执行车机联控标准。
3.3.2接发列车时,接发列车人员应穿着规定报装,衣帽整洁,佩载臂(胸)章,携带列车无线调度电话,持规定信号旗(灯),立正姿势,站在《站细》规定地点,面向列车,注重列车运行和货物装载状态。
3.3.3 办理接发列车用语应使用普通话。遇“0”、“1”、“2”、“7”可发“dòng(洞)”、“yāo(幺)”、“liǎng(两)”、“guǎi(拐)”音。用语中括号内的“站”、“次”、“×点”、“分”、“了”可省略。办理接发客运列车时,车次前冠以“客车”二字(向列车调度员报点除外)。例如:客车×次,客车特(快、临、游)×次。
3.3.4 一端有两个及其以上列车运行方向,办理预告及下达接发车命令时,应以线名或邻站名区别方向(“线”或“站”字可省略);有两上及其以上车场或经路时,要讲明车场或经路。
3.3.5填写《行车日志》(客车使用红笔)、调度命令及各种行车凭证,要做到正确齐全,字迹清楚。
3.3.6 开放信号时,执行“一看、二按、三确认,四呼唤”及“眼看、手指、口呼”制度。眼看:看准应操纵的按钮;手指:中、食指并拢成“剑指”,指向应确认的按钮;口呼:规定用语,吐字清楚。计算机联锁的车站,按《站细》规定执行。
3.3.7 按钮上使用的安全帽(卡、牌)及使用办法按车站规定执行。
3.3.8列车同时到发、助理值班员不能兼顾时,应先办理发车。
3.3.9由于设备、人员组织不同,岗位作业技术要求中的有关内容可按各局(站)规定执行。
3.3.10假如列车区间运行时分小于《站细》规定的开放进站信号时分时,办理信号时机按《站细》规定。
3.3.11 使用自动通过按钮的办法由铁路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