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业程序 | 岗位作业标准 | 说明事项 |
| 程序 | 项目 | 内容 | 作业人员 | 技术要求 |
| 一、车辆停留 | ⒈停留限制 | ⑴停留限制 | 调车人员 | ①机车车辆必须停在线路的警冲标内方。调车作业中,车辆临时停在调车线警冲标外方时,一批作业完了后,应立即送入警冲标内方。因特殊情况需在警冲标外方进行装卸作业时,须经车站值班员、调车区长准许,在不影响列车到发及调车作业一的情况下方可进行,装卸完了后,应立即送入警冲标内方。②安全线、避难线、机车固定走行线上禁止停留机车车辆,正线上不得停留车辆。到发线上停留车辆时,须经车站值班员准许,在中间站上并须取得列车车调员的准许,方可占用。③牵出线、渡线、道岔联动区及轨道衡上不得停留车辆。必须停留时,由《站细》规定。 | |
| ⒉道岔处理 | ⑵道岔处理 | 车站值班员扳道员信号员 | ①中间站到发线停留车辆时,两端道岔扳向不能进入该线的位置并加锁(设有轨道路的线路及到发线兼货物线停留车辆除外)。②装载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的车辆及救援列车,必须停放在固定线路上,两端道岔应扳向不能进入该线的位置并加锁。临时停留公务车线路上的道亦应加锁。 | 编组(区段)站按《站细》规定 |
| 二、防溜措施 | ⒈实施办法 | ⑴防溜办法 | 调车人员 | ①在线路上停留的滚动轴承的车辆及在到发线、调车线以外的线路上或超过2.5‰坡度的线路上停留的车辆,不进行调车作业时,应连挂在一起,并拧紧两端车辆的手制动机或以铁鞋、止轮器、防溜枕木等牢*固定。因装卸等作业或拉道口不能连挂一起时,按车组在两端实行防溜。 | |
| 调车人员 | ②中间站停留车辆时,应连挂在一起,并拧紧两端手闸制动机和以铁鞋(或止轮器、防溜枕木等)进行防溜;不能连挂一起时,应分组采取防溜措施。③超过6.0‰坡道的线路上停留车辆时,须连挂机车;不能连挂机车时,由车站制定安全措施报企业批准后,纳入《站细》。④对停留车辆的防溜设施,无论使用铁鞋、止轮器、防溜枕木或手闸均须确认止轮牢固可*。 | 拧紧手闸的数量在《站细》规定 |
| ⒉检查确认 | ⑴接班检查 | 有关人员 | ①对站内停留车辆的防溜措施,接班时检查确认,并实行对口交接。 | |
| ⑵防溜报告 | 调车人员 | ②对停留车进行防溜后,在一批作业结束时报告调车长(编组场、编发场除外)。 | |
| 三、手推调车 | ⒈请求批准 | ⑴办理手续 | 有关人员 | ①手推调车须办理请求手续,得到车站值班员或调车领导人的准许后,按规定进行手推调车。 | 是否登记由《行规》或《站细》规定。 |
| ⑵计划下达 | 车站值班员调车领导人 | ②将手推调车作业计划(时间、径路和辆数)传达给有关人员。③必要时通知扳道员。 |
| ⒉防溜监督 | ⑴制动防溜 | 制动人员 | ①由胜任的制动人员负责制动,并提前试好手闸。 | 货物线内的手闸制动胜任人员由车站指定,并经车站考试公布 |
| ⑵监督检查 | 调车长货运人员 | ②在正线、到发线或在衔接正线、到发线而无隔开设备的线路手推调车时,由调车长(无调车长的车站为助理值班员或车站值班员)负责监督或进行手闸制动。③在装卸线内移动车辆时,由货运人员监督、检查。 |
| ⒊移动限制 | ⑴辆数限制 | 车站值班员(货运人员) | ①每批移动不准超过一辆重车或两辆空车。 | |
| ⑵速度限制 | 胜任人员 | ②移动速度不得超过3km/h。 | |
| ⑶特殊限制 | 车站值班员(货运人员) | ③手推调车,手闸必须良好。④在超过2.5‰的线路上;遇暴风雨雪车辆有溜走可能或夜间无照明;接发列车时,无隔开设备的线路上;以及装载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的车辆,均禁止手推调车。 | 在2.5‰的线路上,确需手推调车时,由铁路局(企业)批准。 |
| ⒋报告制度 | ⑴汇报制度 | 有关人员 | ①手推调车完了后,应及时将车辆停留位置、防溜措施等情况报告调车领导人。 | |
| ⑵揭示防溜 | 车站值班员调车员 | ②中间站在行车揭示板上,用下列符号标明停留车的防溜措施:拧紧手制动机—○X ;放置铁鞋— ◣或◢;放置防溜枕木—|。 |